为充实加强纪检工作力量,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文秘人员1名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选调计划及资格条件
二、选调方式
选调包括笔试和考核两种方式,总分为100分,按照笔试成绩占总分的80%,考核成绩占总分的20 %折算成综合成绩。
三、选调程序
1、报名:符合报考条件者,本人持有效身份证、毕业证、二张一寸的照片,所在单位介绍信于11月29日17:30前到新邵县纪委办公室报名。报考人数必须达到选调指标的5倍,否则取消本次选调计划。
2、笔试:笔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笔试内容:写作
3、考核:根据笔试成绩(笔试成绩相同的,以学历高的优先;学历相同的,以工龄长的优先;工龄相同的,年龄小的优先)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人为考核对象,考核以定性考核为准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。
(1)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;
(2)受党、政纪处分未解除的;
(3)被政法机关拘役、治安处罚的;
(4)曾经被判刑的;
(5)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;
(6)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一年不称职的;
4、选调:考核合格者,试用三个月,试用期满后,经考察能胜任本职位工作的,办理调动手续,考核不合格者,退回原单位。 中共新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18日 (责任编辑:admin) | |||||||||||||||||
